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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好综治中心“牛鼻子” 跑出诉源治理“加速度”——武威市凉州区依托综治中心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显成效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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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凉州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综治中心作为诉调对接的“主阵地”、诉前调解的“主平台”、止诉解纷的“主引擎”、诉源治理的“主战场”,坚持上下联动、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各类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着力夯实主动创稳的基层治理底板。2022年全区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20%;今年以来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8.03%。


坚持规范运行

使综治中心成为诉调对接的“主阵地”


搭建诉调对接“桥梁”,让群众“愿意来”。精准定位综治中心的职能,建成集畅通群众诉求表达、信访接待受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律咨询援助、司法确认、简案速裁、心理安抚于一体的“一站式”“全链条”解纷平台,实现功能融合、资源整合、力量统合,以握指成拳的合力推动问题化解、纠纷和解,让“群众有困难来中心、有问题找中心”成为首选,全区三级综治中心年调解矛盾纠纷保持在4000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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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诉调对接渠道,让群众“方便来”。实行“线上+线下”双线联动,区、镇综治中心调解室接通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行案件互推互送,将诉前矛盾纠纷“回流”进多元化解区,最大限度地实现诉前解决。对群众起诉到法院且适宜调解的矛盾纠纷,法院积极开展诉前辅导,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应调尽调。2022年全区诉前调解案件3184件,今年以来诉前调解案件3262件。


树立诉调对接权威,让群众“放心来”。把“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与“诉”的权威性、规范性有机结合,建立“调解员+法官指导”模式,严格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程序,保证了纠纷解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人民群众对诉前调解的认可度不断提高。去年以来,法官诉前平台推送调解案件同比增长32%,法院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8.7%。


坚持多元参与

使综治中心成为诉前调解的“主平台” 


专业调解“把脉会诊”保持受理案件办结率。采取以常驻、轮驻、随叫随驻方式,在中心设立金融、劳动社保、婚姻家庭、农业农村等专业调解室,从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聘请38名专业调解员进入综治中心专家调解库,对中心受理的案件实行对症分流、专业调解。针对不同的矛盾纠纷,因事制宜、因案施策,讲清事理、讲透法理、讲通情理,案件办结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群众访累。


联动调解“破难攻坚”提高重大矛盾化解率。对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和案件,建立派单会商研判机制和对接工作联络制度,明确化解责任,通过区级领导接访、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判,合力攻坚,联动解决问题。对重大紧急的事项,严格落实“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制度,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联合答复解决问题,有效防止矛盾蔓延升级。今年以来,区综治中心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73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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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调解“息事宁人”增强人民群众满意率。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建设新路径,建立以“老王说理室”、“霞姐调解室”为代表的“个人调解室”38个,充分利用调解员人熟、地熟、业务熟的优势,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隐患化解在基层。同时,将16个个人调解室接入法院人民调解平台,促进矛盾纠纷及时调处、诉前化解。


坚持源头治理

使综治中心成为息争止讼的“主引擎”


以法治保障息争止讼。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贴近群众生活实际的法律法规宣传,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动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定争止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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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治教化息争止讼。对全区所有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健全完善“红黑榜”制度,以道德激励营造文明乡风,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簿公堂”“反目成仇”。


以自治强基息争止讼。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协商、群团带动和社会参与等机制,推进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推动更多矛盾纠纷止于未诉、化于未发。


坚持强化保障

使综治中心成为诉源治理的“主战场” 


健全体系做到统筹到位。制定《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不断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各方参与、协同联动、集约管理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递进式分层过滤机制,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就近提供诉讼服务。


夯实力量做到人员到位。不断发展壮大退休干警、“两代表一委员”、村组干部、乡贤“五老”等为主体的调解员队伍,并通过专家授课、调解案卷互评、制作常见案件类型调解指引等形式定期开展培训。全区共组建各类调解组织520个,选聘调解员3812名。


严格考核做到落实到位。将诉调对接工作情况、诉前矛盾纠纷及案件调解数量、调处化解成功率等纳入平安建设及主动创稳考核体系,将法官指导、参与化解调解的案件纳入法官绩效考核,将成功化解、调解纠纷数量及质效等作为调解员个案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促使大量矛盾在综治中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