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司法所帮忙调解,让我和邻居的矛盾得到化解,否则还不知道要闹到什么时候。”天水市秦安县兴丰镇村民褚某说。虽然是雨天,可他心里却难得的敞亮,因为困扰两家多年的矛盾终于化解了。
“司法所是咱们的‘大管家’。”这是当地村民最多的评价。近年来,兴丰司法所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真正将“情、理、法”融入了一个个基层调解故事中。
倾心调解
多年纠纷圆满解决
村民褚某的烦心事,还要从7年前说起。
当时,他与邻居卢某的宅基地共用一堵墙。卢某在修建自家房屋时,超出近40厘米墙体,两家多年来经常因此发生争吵。今年,卢某又一次在原有的共用墙体边修建房屋,地基已经放线,超出共用墙体近68厘米。褚某看到后,立即阻止修建,双方矛盾再一次激化。
在收到褚某的调解申请后,调解员立即进村了解情况,进行实地丈量,查看双方的宅基地使用证,最后认定卢某有侵占邻居褚某家宅基地的行为。
随后,调解员与卢某及其家人谈心谈话,经过前后三次的上门调解后,双方终于同意坐在一起协商。从互不相让到握手言和,调解员从情理讲到法理,这桩由琐事引起的邻里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邻居之间的关系比较亲密,有些地方的墙体是双方共同使用的,彼此双方有协商的义务。”兴丰司法所调解员伏双吉告诉记者,在基层调解工作中,一定要把“理”字放在前头,把道理说透,把当事人的情绪“理”顺。
融情于法
及时处理家庭纠纷
近年来,兴丰司法所把法治宣传和调处纠纷紧密结合起来,在调解中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使群众学会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今年3月,村民小丽来到司法所咨询收养的相关法律问题,还未开口就红了眼眶。原来,小丽虽自小被养父母收养,但一直是由奶奶抚养长大。眼瞅着要结婚了,多年不曾言语的养父母却突然阻挠,并提出要小丽的全部彩礼。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开始走访。调解之初,双方都不愿退让,每次见面都是争吵,多个调解方案均被否决。
小丽认为:“我是奶奶带大的,就算要彩礼也是给奶奶。”
养父母却表示:“不管咋样,你是我们抱来的娃,彩礼就应该给我们。”
做事要讲个理,做人要讲个情。在调解员多次走访后,小丽的养父母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同意将小丽的彩礼交给养育她长大的老人。
为民解忧
快速调解挽回损失
每次说起司法所调解员,村民李某就会竖起大拇指。“五年前,我承包了几亩地种植苹果,去年准备趁着大面积挂果卖个好价钱。谁曾想,却被告知这些地不是我的。”李某说,直到被找上门,他才知道自己承包的土地涉及两个村。
当时,正值苹果上市的时节,看着一筹莫展的李某,调解员立即开始调解工作。经过实地丈量,李某承包的土地属于两村相连的区域,确实有8亩地属于其他村庄。调解员第一时间确定调解方案,采取情理与法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解,在双方态度缓和后,召集当事人面对面调解。最终,李某同意将6亩土地及果树一起还给了邻村。
“前后不到20天,我们就解决了李某涉及的承包地纠纷,没有影响到他的苹果上市销售。”调解员伏双吉说,类似案例还有很多很多。每一次,调解员都是认真倾听、仔细观察,公平公正、融情于法,努力为当事人明晰事理。
心系百姓为和谐,巧解民生千千结。据统计,兴丰司法所平均每年调解案件40多起,积极促使基层社会矛盾在一线调处解决,有效地预防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