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为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展现新时代“枫桥经验”历久弥新、与时俱进的生动实践,陇原剑开设“新时代‘枫桥经验’甘肃实践”专栏,集中展示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工作触角深入群众,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扎实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甘肃、法治甘肃的生动实践、创新举措、典型事迹等。 为争遗产起纠纷 诉前调解续亲情 遗产本应是逝者留给亲人的一份慰藉,却也可能成为亲人间产生矛盾的导火索。家住玉门市的李某山与李某花系姐弟关系,自父亲病逝、姐姐出嫁,母亲张某便与李某山一家共同生活。2023年3月,母亲因病去世,李某山将母亲名下遗留的房产出售,并将售房款16.8万元据为己有,姐弟二人因此争执不休,多次私下协商未果,李某花遂向玉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继承售卖母亲房产所得的三分之一份额,约5万余元。 玉门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受理该起纠纷后,认为双方系姐弟关系,继承权清楚且金额不大,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更为妥当。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及时对接市综治中心进行调解,综治中心指派擅长调解家事类纠纷的特邀调解员王晓明负责调解。 为修复亲情、快速解纷,调解员王晓明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到调解室当面协商,但还没等调解开始,双方就先争执起来,“我没有这样的姐姐,谁家亲姐姐和弟弟争家产……”弟弟说道。“你也摸着良心问问,你卖了房子自己把钱独吞合适吗……”姐姐说道。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各说各的理,导致调解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看到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调解员便将两人及时分开,“一对一”谈话了解事情原委。原来,姐姐李某花认为所售房屋系母亲张某出资购买,她作为女儿对母亲尽到了赡养义务,与弟弟具有同等的继承权利,但基于姐弟感情,自己只主张三分之一的继承份额;但李某山认为该房屋购买时姐姐已经出嫁,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因此不愿作出让步。 调解员对两人说道:“父母离世,你们就是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了,不能为了‘钱面’撕了‘脸面’,更何况继承分配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继而对两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以及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等法律规定进行了耐心解释。 最终,在“血浓于水”的亲情面前,李某花和李某山表示愿意互让一步,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花考虑到弟弟确实照顾老人多一点,自愿降低继承份额,仅继承售卖房产所得的4万元,李某山当场将钱款支付到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姐,一起回家吃顿饭吧,孩子们都说想念姑姑了……”李某山说道。看着姐弟俩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调解员王晓明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甘肃省省级法律咨询专家姚佳利点评道:“继承纠纷是近年来比较常见的家事矛盾纠纷类型,该类纠纷往往涉及亲情、利益、伦理等复杂因素,一旦处理不好,会破坏和谐的家庭生活氛围。综治中心通过有温度的嵌入调解方式,先行调解,从源头化解矛盾,既做到了‘案结’,又化解了当事人‘心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