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平安金昌、法治金昌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府与人民法院的工作协调,促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金昌市人民政府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府院联动机制的主要原则为:依法履行职责、坚持人民至上、服务市场主体、统筹整合资源、高效协同联动。
《意见》强调,府院要充分发挥府院各自职能优势,在共享信息资源、合力化解纠纷、防控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实现执法与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为金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意见》明确,府院联动重点工作为“十一个联动”:一是联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规范行政机关应诉工作。二是联动破解企业破产难题,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出清,稳妥推动企业破产重整,健全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机制,提升破产案件审理效率和效果。三是联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信用体系,加强部门协同,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案件质效,激发市场活力。四是联动建立金融司法协同机制,成立金融司法协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金融司法协同机制,对涉金融民商事纠纷协同、多元、全流程化解、一体化办理。五是联动保护生态环境,府院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市级环境执法与环境司法协同联动机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合力推动建设生态宜居新金昌。六是联动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人民法院应加强与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职能衔接,建立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案件信息共享、联动机制;七是联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健全查找被执行人协作联动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制度。八是联动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巩固已有诉调对接工作成果,对金融、劳动争议、道路交通、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纠纷,推动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依托行政复议机构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促进行政争议化解。九是联动化解信访案件,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对疑难复杂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加强沟通研判,形成工作合力,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十是联动落实普法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强化职能作用,推动普法责任有效落实。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金昌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十一是联动建立司法建议反馈机制,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司法建议反馈机制,及时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落实情况。
《意见》对联动方式作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建立联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常态化沟通协调,建立重大信息共享机制和执法司法能力共同提升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