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庆阳市华池县司法局立足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以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通过开展案卷评查“促”监督、完善自由裁量“强”监督、改进执法方式“提”监督三种方式,不断拓展监督渠道,让监督跑在执法风险前,持续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开展案卷评查“促”监督
各执法主体对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自评自查后,华池县司法局组织相关执法部门抽取80卷案卷进行互查互评,随后组织6名法律援助、公职律师抽取40卷案卷进行复查,对存在的问题逐卷逐案进行反馈,督促各执法主体全面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案卷评查持续规范各单位行政执法行为。
完善自由裁量“强”监督
华池县司法局督促各行政执法主体全面梳理权力事项及执法依据中涉及自由裁量权的条款,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规范原有基准,对执法职责进行明确和分解。同时,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在与市级主管部门规定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根据适用种类、标准、幅度和阶次进行逐条、逐项细化,制定、公布完善的规则和标准,增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
改进执法方式“提”监督
华池县司法局严格按照“宽严相济”两种模式,监督各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规范开展执法活动。对标省、市标准健全完善“两轻一免”清单,并建立行政处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三张清单”。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行政执法人员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做到见违必纠、罚必有据,推动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既有“温度”又有“力度”,努力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