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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地争议很闹心,诉前调解促和谐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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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9日,白银市会宁县柴家门镇靳某来到县人民法院,称要告同村陈某,法院工作人员立即请靳某坐下,端来热水,向其了解具体情况。靳某激动地表示:“事情已经拖了三年了,今天一定要找个说法”。


原来2020年同村陈某因埋葬家人,将坟地选在了王某的地里,双方协商同意。等到办丧事的时候,靳某发现坟地占用的其实是自家的地,当时考虑到陈某家处于失去亲人的悲痛之中,当场没有提出异议,葬礼得以顺利完成。丧事办完一段时间后,靳某向陈某提出土地归属问题,认为土地是自家的,不属于王某,陈某应做出补偿,陈某则认为土地是和王某商量的,和靳某无关,靳某要找就找王某。就这样,三家互相拉扯,一拖就是三年。事情讲出来了,加上工作人员的安抚,靳某情绪逐渐平静下来。法院工作人员劝说靳某:“大家都是一个庄里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打官司有伤和气,这件事情也可大可小,如果能调解,既解决你们的矛盾,又不至于影响邻里关系,并且程序也简单,没有花费,比走诉讼程序方便多了。”靳某考虑后同意调解,案件流转至会宁县综治中心。


会宁县综治中心接到案件后召开分析研判会,决定分两步进行调解。10月26日上午,综治中心组织靳某、王某、农业农村局和镇、村工作人员到现场对争议地块进行认定。靳某和王某提供了土地确权证书,各自指认地界,证书显示靳某承包土地1.8亩,王某承包0.33亩,靳某表示土地确权是正确的,王某则认为自家土地应为0.7亩,有0.37亩误确权给靳某,坟地恰好位于双方争议面积内。县农业农村局和镇、村工作人员查验了土地确权证书,并现场查看土地,发现争议部分与靳某承包地属于整块土地,中间再没有明显界限,并且经村干部多方验证,目前地界是一直沿用的,确认土地确权是准确的。经过工作人员和双方共同商议,最终确认争议面积属于靳某。


10月26日下午,工作人员约请靳某、陈某到县综治中心,由调解员温霞和王雪霞进行调解。双方表达了各自意见后僵持不下,调解人员劝说陈某:“现在明确地块属于靳某,坟地占用靳某土地是既定事实,靳某提出要求也是合理的,要认真考虑解决办法。”又对靳某解释陈某的难处,“虽然未经你同意占用,也是由于不清楚地块归属,现在不管补偿还是迁离都需要时间。”调解员对此提出建议,双方可以商定出时间期限,由陈某把坟迁走,恢复土地原样。靳某和陈某重新协商,听取调解员建议,商定陈某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坟迁出,双方再无其他问题。至此,这起纠纷圆满解决,并且经过二人申请,县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靳某最后表示:“这次调解明确了土地的归属,坟地问题也得到了解决,我们三家也没有伤了和气,非常感谢你们!”


近年来,会宁县建立“1+3”工作推进模式,在县综治中心挂牌会宁县诉调对接室、会宁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站和会宁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室和三个综合调解室,会宁县人民法院、职能部门和专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员入驻。全县28个乡镇全部挂牌“诉调对接室”,设立综合调解室。目前共分流案件514件,调解成功337件,成功率65.6%。会宁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应调尽调,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顺畅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不断推动矛盾纠纷调解和服务群众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努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外、化解于诉前,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提升了群众对综治中心诉前调解工作的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