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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勇:共同担负起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福祉的检察责任

来源: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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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 应勇表示

共同担负起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福祉的检察责任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11月16日晚,第五次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由南非共和国总检察院主办,主题是“加强打击复杂跨国犯罪的国际合作——以资产追回为重点”。国家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率团在京出席会议,在开幕式环节致辞,并在发言阶段围绕会议主题作主旨发言。应勇表示,打击跨国犯罪、促进安全和发展,是各国检察机关的共同责任。中国检察机关愿与各国检察机关一道,深化执法司法合作,携手打击跨国犯罪,加强经验交流互鉴,共同担负起维护各国国家利益和人民福祉的检察责任。

应勇在开幕式上致辞时表示,金砖国家作为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代表,是塑造国际格局的重要力量。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机制是金砖国家合作框架下的一项重要专业机制。各国检察机关始终秉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精神,认真落实各国领导人共识,围绕打击腐败犯罪、网络犯罪和环境犯罪、信息网络犯罪、经济领域犯罪等主题,开展务实合作,在加强各国法治建设、促进共同发展繁荣、构建公正国际秩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检察机关愿与各国检察机关一道,分享经验、增进了解,共享资源、深化合作,以更大力度共同打击复杂跨国犯罪,为各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法治环境。

应勇在主旨发言中指出,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五次会晤发表的《约翰内斯堡宣言》提出,“通过信息共享网络和司法协助加强国际合作,打击非法资金流动,打击腐败避风港,支持根据金砖国家国内法律法规调查、起诉和非法资产返还。”跨国犯罪作为世界性治理难题,日益呈现出复杂化、链条化、隐蔽化、智能化特征。与其相伴而生的非法资产跨国转移,影响当事国安全和发展利益,损害各国人民合法权益,危害国际经济金融秩序。中国始终高度重视打击跨国犯罪以及非法资产追缴、返还工作,始终坚持把资产追回作为共同打击跨国犯罪的重要手段。中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在预防和打击跨国犯罪以及犯罪资产追回方面负有重要责任。中国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涉外毒品犯罪、洗钱犯罪等各类跨国犯罪,积极参与国家层面部署的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形成有力震慑。结合检察办案,对金融犯罪、网络犯罪司法数据和典型案件深入分析,针对性向国家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防范同类犯罪反复发生,促进源头治理。积极推动打击跨国犯罪、反腐败、反洗钱,以及跨境资产追缴、返还等领域执法司法合作,认真履行刑事司法协助义务,促进合作共赢。

应勇表示,中国检察机关愿同各国检察机关一道,积极推动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立足现有合作机制,深化个案协商、调查取证、查询通报、法律互助、司法互认等方面协作。二是严格遵守金砖国家的国内法律法规和国际承诺,相互支持对违法犯罪所得的调查、扣押、没收、起诉和追回,共同打击非法资产跨国流动违法犯罪。三是加强执法司法人员互派交流、学习培训、业务探讨、个案磋商、法律及文献共享等,共同提升执法司法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