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昌市永昌县检察院全面贯彻《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部署要求,主动接受监督。2021年至今,该县检察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各类案件247件592人(次),充分用好法律监督“第三只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刑事案件办理中,该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拟不起诉案件及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在办理拟不起诉案件、故意伤害等案件时,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开展监督评议,从第三方视角积极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息诉率达100%;在电信诈骗等案件办理中,人民监督员既监督办案,又出谋划策,贡献“金点子”,同检察机关一道共同推动社会治理。
该县检察院在对邮政快递行业走访调查后发现,快递面单中完整显示公民个人的姓名、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可能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隐患,永昌县交通运输局作为县域内邮政快递行业的监管机关,存在怠于履行邮政快递行业个人信息监管职责的行为。该县检察院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交通运输局举行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交通局制发怠于履行邮政快递行业个人信息监管职责的检察建议,督促其充分履职,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为了让年老多病、行动不便、居住偏远的刑事案件被害人也能参与公开听证,该县检察院主动转变办案理念、改进办案方式,引入人民监督员等外部力量,积极探索上门听证、简易公开听证等方式,化“疙瘩”、解心结,为县域经济社会转型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