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天水市检察院举行“省级文明单位”揭牌仪式。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耀明出席仪式,市文明办主任舒健和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杜彦群共同为市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揭牌。
揭牌仪式上,舒健宣读了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第十六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第三届省级文明校园的决定》。
杜彦群在致辞中指出,自“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检察工作新理念、新方向、新要求,上下一心抓创建、众志成城强推进,切实做到组织领导、思想教育、宣传引导、机关建设、文明实践和检察履职“六个到位”。他强调,要以此次“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功为契机,巩固拓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不断强化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文化、检察业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的作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力推动天水检察跨入“全省第一方阵”和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揭牌仪式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田代奎主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参加。
舒健等在天水市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办公室督查指导创建工作,并参观了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融媒体工作室、党建文化长廊、院史荣誉室,并观看了市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综述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