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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司法厅多措并举 有力推动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发展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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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甘肃省司法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动服务中心大局,持之以恒狠抓监管,有力推动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得到显著提升,有效促进全省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党的领导,始终确保鉴定行业正确发展方向。坚持党对司法鉴定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行业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和组织凝聚力。一是强政治,突出政治引领功能。坚持把讲政治作为司法鉴定工作的首要标准,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司法鉴定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三抓三促”行动和“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教育引导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紧扣党的二十大确立的国家法治建设整体目标,规划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发展,找准党建引领行业全面发展着力点,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强制度,压紧党建工作责任。坚决扛起抓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印发《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党建工作的通知》,压紧压实行业党建责任,进一步增强行业主管部门和司法鉴定机构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将党建工作作为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鉴定人执业评价、行业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督促鉴定机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要求。三是强组织,夯实基层战斗堡垒。不断健全司法鉴定行业党的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完善议事决策、组织生活等制度,推进司法鉴定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党建“三进”“四同步”要求,按照“独立成立”“联合成立”“依托设立主体成立”“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设立党建工作联络员”等形式推动党的组织在鉴定行业落地生根。目前,全省鉴定机构单独或联合成立党支部26家,明确党建工作负责人35家,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28家,基本实现鉴定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聚焦主责主业,有力提升司法鉴定行业公信力满意度。持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司法鉴定行业生态不断进化。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专项教育整顿,深入开展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联合打击涉及“亲子鉴定”“司法黄牛”等违法违规鉴定行为,用强有力的行业监管有效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近年来,全省司法鉴定行业行政处罚案件7宗,进一步维护了良好健康的执业环境。二是司法鉴定专业能力持续提升。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司法鉴定机构89家,司法鉴定人1083人。通过认证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89家,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通过率75.7%。近年来,全省办理司法鉴定案件数量和收费呈稳步增长态势,年均办理司法鉴定案件3.4万余件,司法鉴定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不断凸显。联合省人社厅印发《甘肃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司法鉴定人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有力推动司法鉴定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遴选省内外202名司法鉴定行业专家、学者组建甘肃省司法鉴定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评审准入、质量管理、行业监管等方面的作用。三是司法鉴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建立委托方评价机制,引导鉴定机构转变工作理念,优化工作程序,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创新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延伸服务,将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经济困难群众等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把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援助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援助,对其他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主动少收或免收司法鉴定费。2022年以来,全省鉴定机构办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600余件,减免司法鉴定费用60余万元。


强化行业监管,牢牢守住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坚持把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严强化行业监督管理。一是严把准入关口。严格按照司法部“四大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和登记评审细则开展准入登记工作,从严审核准入条件、程序,把牢司法鉴定准入门槛。组织开展全省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细化鉴定机构业务范围和鉴定人执业类别,有效防止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超范围鉴定。二是严格监督管理。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资质认定、诚信等级评估等工作,提升监管能力。制定出台《甘肃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部署开展2021、2022年度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推动建立鉴定机构诚信档案,促进司法鉴定机构依法诚信执业。印发《甘肃省司法鉴定行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规范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深化、创新司法鉴定资质工作。加强司法鉴定意见书赋码和复核工作,依托信息化技术有力加强鉴定行业统计、风险预警和监管工作质效。三是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力度,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在司法鉴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中,对违反法律法规的4家鉴定机构和7名鉴定人作出行政处罚,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定期对司法鉴定机构党建工作、执业情况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对投诉案件量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鉴定机构进行专项通报并督办整改,对诚信等级评估为C、D的鉴定机构,采取约谈机构负责人并责令限期整改,有效督促司法鉴定机构依法诚信规范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