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市靖远县人民法院集中执结11起占有物返还纠纷系列案,向16户农民交付承包地17.95亩。
基本案情
本系列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系同村村民。1995年开始,被执行人分别承包了16户农民位于靖远县北湾镇天字村的土地。2017年11月28日,各申请执行人找村民委员会出面协调要求返还上述承包地,在村委会的调解下,双方均同意再由被执行人承包五年。五年到期后,各申请执行人多次找村委会协调要求返还承包地未果,后起诉靖远县人民法院。经本院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要求被执行人分别返还各申请执行人承包地17.95亩。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返还义务,遂申请本院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本案执行法官考虑到该系列案涉及当事人众多、涉案土地面积广、执行时间跨度长,且当事双方矛盾尖锐,若交付不及时,将造成土地闲置,农户无法按时耕种,给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执行法官利用承包地上的农作物收获完毕的有利时机,带领团队成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里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做思想动员工作,在耐心的沟通和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返还其占有的承包地。
2023年12月1日,在靖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和见证下,顺利完成对承包地的交接手续。至此,该案成功执行完毕。
在此次执行过程中,靖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文明善意执行理念贯穿其中,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工作思路,积极做好群众工作,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今后,靖远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文明善意执行,高效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