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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陇南两个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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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国、全省公安机关第三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命名了24个集体为第三批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康县公安局周家坝派出所、徽县公安局伏镇派出所入选第三批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康县公安局周家坝派出所




康县公安局周家坝派出所位于康县最北端的周家坝镇,辖区共23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户籍人口1.4万余人,下设4个警务区。近年来,周家坝派出所锚定“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工作目标,以“创枫”为载体,践行“主动警务”,开展“预防警务”,推行“智慧警务”,丰富 “背包警务”,辖区各类警情、案件大幅下降,社区治理成效凸显,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2023年,警情和可防性案件较往年同期分别下降48%、35%。先后获评“全市公安机关践行'枫桥经验’标杆派出所”“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示范单位”“全省公安机关优秀基层单位”“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等荣誉。


徽县公安局伏镇派出所



徽县公安局伏镇派出所位于徽县伏家镇,辖16个行政村、120个合作社,辖区有工业园区,户籍人口2.9万余人,实有人口3.5万余人。近年来,伏镇派出所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为载体,以“百万警进千万家”和“百日行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平安乡村”和“平安园企”创建,探索形成了“党建引领”“多元化调处”“警企联动”“双警融合”等一系列警务运行新机制新模式。今年以来,排查化解回访矛盾纠纷230余起,辖区电信诈骗发案率同比下降200%,治安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170%,盗抢骗案件同比下降140%。2004年被公安部评定为“一级公安派出所”,2010年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2012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20年被陇南市公安局评为“党建带队建”示范单位、2023年被陇南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践行“枫桥经验”标杆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