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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文县法院:买卖合同引纠纷 耐心调解促执行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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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七年的时间过去了,这笔钱终于要回来了,很不容易,感谢你们!”申请人张某向执行法官说道。近日,陇南文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拖欠货款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将“纸上权益”变成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司法温度。


基本案情:


 2017年1月,胡某(被告王某的丈夫)与被告刘某前往原告张某处收购党参,并于当日对党参收购款进行结算,共计金额578000元,胡某和被告刘某就党参款项向原告出具欠条,并载明还款期限。事后,胡某向原告张某陆续支付货款共计420000元,2020年4月胡某去世,原告多次找到被告王某、刘某讨要剩余货款158000元,均讨要无果,遂于2022年向文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王某、刘某支付剩余货款。经文县法院审理,判令被告王某、刘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某支付货款158000元及利息。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王某、刘某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张某于2023年11月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王某、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同时通过网络查控,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微信资金及银行卡账户。通过执行法官与双方多次沟通,在厘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上,就偿还款项和利息金额等争议焦点组织调解,释法说理。最终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申请人张某就事表态,同意被执行人支付120000元了结此事。经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联系,2023年12月25日,申请人张某委托代理人与被执行人王某及刘某委托代理人共同到场,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卡资金68500元,被执行人现场缴纳现金51500元,直接交付申请人。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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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类执行案件的执结效果和效率是衡量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指标。本案的顺利执结,在彰显法律权威的同时,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今后工作中,文县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创新执行举措,积极化解矛盾,灵活运用法理、情理、道理,推进审判执行提质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