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现任庆阳市宁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从检25年来,他先后在法律政策研究、办公室、反贪、公诉、批捕等多个岗位工作,是名副其实的“检察达人”。先后20次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表彰,曾被评为“宁县十名优秀青年”,并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他负责的办公室等部门先后5次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在担任院团总支部书记期间,策划发起的“青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成绩卓著,先后被授予全省、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把业务做到极致 严防冤假错案
2017年4月以来,王辉先后担任侦查监督科长、派驻南义检察室主任、第一检察部主任,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01件329人,其中批捕案件86件109人,公诉案件215件220人。工作中,他认真细致,所办理的案件均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的标准。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保障刑事诉讼与监督诉讼活动并举,较好地发挥了检察监督审核把关和在刑事诉讼中纠错匡正的职能作用,先后办理立案监督、纠正侦查违法等案件10件。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先后对环保、食药监、卫计、国土等机关办理的163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专项检查和督促整改,依法监督立案3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8件。并牵头与公安、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排查项目27个,依法督促整改、监督处理此类违法犯罪问题41个(项)。
践行检察为民 传递司法温情
2005年3月至今,他办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26件,无一错案。带头办理了在市县具有重大影响的车某梁某故意杀人案、刘某绑架案、雷某某特大受贿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将追赃挽损贯穿于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为国家及被害人挽回损失。如雷某某受贿案,他一方面细致地做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与辩护人充分沟通,动员其家人代为退赃,最终其家人在审查起诉期间代为退赃1100万元。持续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工作,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案件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先后批准逮捕15件33人、提起公诉20件41人,追赃挽损11万元,坚决斩断网络诈骗分子“隐形手”、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通过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拓宽渠道,不断创新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该项工作稳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