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准确·惟实
2023年,案件管理办公室按照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1273”实施方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健全机制、细化举措、狠抓案件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扎实细致做好监督管理,围绕业务数据质量,采取“人工核查+系统核查+通报”方式加大业务数据质量监管,夯实数据基础;全面综合分析与专项分析相结合,发现业务运行的整体性、趋向性规律,为领导宏观管理及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持续强化办案流程监控,组织全省“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未结案件清理处置”专项行动,清理“应结未结”案件、事项及流程66292件。加强办案期限管理,全面梳理刑事案件办案期限;与省高法会签《关于规范刑事二审、再审案件办理期限管理办法》。逐案下发《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提示》,引导承办人做好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首次采取优质案件推荐评选、重点案件逐案评查、常规案件按比例抽查、涉企案件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持续开展涉案财物清理,审核处理集中缴存案款277笔。
全方位服务好人民群众,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共公开程序性信息51208条;做好人民监督员及听证管理工作,全年全省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9322件次、组织检察听证7348件次;做好律师阅卷保障工作。
甘肃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滕维娟
2024年,我们将对标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党组决策部署,以条线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为目标,加快推进智慧案管建设,强化对数据规律的研判预警,抓实流程监控实质化工作,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全面推进各项案件管理业务,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