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掖市民乐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找准法治赋能乡村振兴的切入点、着力点,以高质量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厚植乡村振兴良法善治沃土。
构建群众“自治圈”
绘就法治乡村建设新画卷
“我觉得应该制定更加完善的村规民约”...在民乐县各村(社区),这样的声音贯穿于基层民主决策全过程,点滴变化的背后是民乐县“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程的不断推进。
走进民乐县六坝镇六坝村,青砖黛瓦、飞檐翘角的新农居错落林立,墙体上红色的村民公约、法治文化名言警句温暖醒目,时刻提醒着村民崇德向善、尊法守法……老人在休闲凉亭里聊天,幼儿在文化广场戏耍,村民在景点为游客义务讲解,浓郁的乡风文明气息扑面而来。2023年,民乐县六坝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民乐县司法局将“一村一法律顾问”作为法治惠民的民生工程,推行“上统筹、中协调、下落实”工作机制,统筹动员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村规民约进行指导监督及合法性审查,将节俭红白喜事、文明饮酒、人居环境整治、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需要规范引导和群众遵守的大小事项写入村规民约。同时对村民提出的意见进行合法性判断和监督,对村委会形成的草案初稿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村规民约的内容合法合规,推动建立了“一约四会”机制、积分“红黑榜”等一系列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效破除陈规陋习,推动村风民风显著转变,群众法治意识普遍提升。
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圈
夯实法治村建设新基石
“一定不能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支付宝等向外出租、出借、出售,否则就有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是民乐县民联镇刘新村村民刘文德在村法治文化广场上给茶余饭后出来散步的村民们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一幕。像刘文德一样经过专门培训的1356名“法律明白人”陆续挂牌上岗,担负起普法宣传员的职责。
“在工地加工钢筋时导致右手受伤,工地不负责,我该怎么办?”民乐县南古镇杨坊村村民臧某某来到民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快速有效得到了法律援助,臧某某依法获得工伤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合计9万多元。
近年来,民乐县司法局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县级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镇(社管委)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公证协办点、行政复议联系点,开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多个服务窗口,实行“1+4+N”法律服务整合式运作,为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司法局将“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作为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构筑多元解纷共治圈
激发法治乡村建设新活力
月色朦胧的夜晚,农户早已熄灯休息,整个村子显得格外安静,但洪水镇友爱村村委会明净的灯火却格外醒目,调解室内不时传出的释法说理声也格外亮耳。
原来,酒泉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民乐县洪水镇友爱村村民因土地流转合同产生纠纷,调解员在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中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协商,最终解开了矛盾双方的心结,成功化解了这起矛盾纠纷。
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民乐县司法局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全面推行乡镇一月一排查,村(社区)半月一排查,小组一周一排查的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模式,创新推行矛盾纠纷“即时排、随手调”工作模式,对排查发现的小微矛盾纠纷,按照现场了解案情、笔录、调解、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等一系列流程,做到简易纠纷早发现、早化解。2023年来,全县各级调委会共排查矛盾纠纷1617起,调解成功1586起,调解成功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