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水市紧紧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方案)”,坚持立法为民、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深化改革、坚持守正创新,一体推进法治天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立法引领作用持续发挥,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为天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坚持立法为民
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实现新进展
立法机制不断完善优化。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建立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15个、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11个,聘任立法顾问19名,在省、市4所院校建立立法研究咨询基地,为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撑。
重点领域立法有序推进。紧扣全市中心工作、重大任务和民生实际,制定出台《天水市伏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天水市武山旋鼓舞保护传承条例》,开展《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立法,用法治力量保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生态文明建设。
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推行电子报备和网上审查,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监督力度,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坚持依法行政
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市政务服务网点整合设置11个综合窗口和6个服务专窗,13类88个集成主题服务事项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公布26家市直部门(单位)、7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印《政府法律事务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工作要点指引》,今年以来,对168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其他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15名市政府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5件(次)。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构建覆盖全市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质效。持续巩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攻坚年行动,推动行政复议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全市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308件,审结264件。
坚持深化改革
司法制度更加公正高效权威
持续深化法院改革。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建立“1+4+24”改革试点制度体系。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依托“互联网法庭”“立案一码通”“天水微法院”等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诉讼服务。
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出台《办理群众信访工作办法》,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向“线上”、向基层、向群众身边延伸。开展全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市县两级检察院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持续深化公安改革。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联合设立8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积极推进“三类基地”建设,建立首个女性社区矫正工作基地、首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基地,全市共成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20个、公益活动基地41个、就业基地16个。着力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实现动态精准管理。
坚持守正创新
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
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入推进。建立“八五”普法考评工作制度,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不断夯实普法工作责任。部署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和重点领域专项普法工作,紧紧抓住“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开学季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组织专题普法宣传活动760余场次,举办市县两级“法治大宣讲”8场次,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持续增强。
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持续优化。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在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天水师院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全市办理各类法律事务9100余件、公证6380余件、司法鉴定3110余件,8家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各类法律咨询1.1万余人次。
法治社会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深化诉调、警调、访调、检调对接,推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民间纠纷9134件,调解成功率98.6%。深入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特色法治乡村建设“四大工程”,累计培养“法律明白人”1.5万余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043户,指导培育特色法治乡村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