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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安县司法局:擦亮法治底色 助推乡村振兴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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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天水市秦安县司法局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有力促进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活力。


把好“方向盘” 打好“组合拳”


高位统筹推动,谋篇布局规划。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发挥法治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秦安县司法局、秦安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常态化推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有效落实,掀起法治乡村建设新热潮。


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新格局。按照“八五”普法工作任务,制定下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年度重要节点普法宣传责任清单、年度县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落细普法工作举措,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守法普法工作新格局。


做好“储备库” 增添“新活力”


以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提升法治惠民质效。秦安县司法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集约化建设,加强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备,融合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等的“5+X”服务,为群众提供了及时、精准、普惠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以人民调解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秦安县司法局坚持把人民调解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平安秦安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延伸触角靠前服务、深度融入精准排查,多方联动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实现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激化,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筑“融合化”化解调处方式,积极推行“诉前确认”和“三调联动”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创建有特色、有亮点、有特效的个人调解室18个,深化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达到“调处一件、教育一片”的工作效果。


以乡村法治人才培养增添乡村振兴新活力。全力打造素质高、结构优、能力强的“法律明白人”队伍,逐步推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遴选培育,构建新发展时期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畅通普法宣传教育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推进了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找准“领头羊” 匡正“风向标”


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推进特色法治乡村建设。利用村级阵地建设,在原有的乡村文化基础上将法治元素融入到了乡村建设中,结合各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特色,采取“法治+”模式,统筹运用乡村法治文化墙、长廊、广场、农家书屋、乡村大讲堂等平台,推动基层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全县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提质增效。


构建“六个一”法治乡村服务团队,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即在每个行政村推行一村一民警、一村一联络法官、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调解组织、一村一批法律明白人、一村一学法用法示范户构建成的法治乡村服务团队,引导、支持警察、法官、律师等专业法律人才,通过巡回服务、远程服务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赶大集”“法治助力春耕”“法治助力乡村旅游”等法治宣传活动。创新推出“法律诊所”,通过“坐诊普法”“义诊送法”“入户巡诊”“研讨会诊”等服务,缩短群众与法律需求的距离。


构建乡村振兴与法治建设的平衡机制,让乡村融入法治。以美丽乡村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围绕产业结构调整、民生基础设施建设,运用好村民议事会、民主恳谈会、协商对话会等形式,形成民主法治氛围浓厚。


强化村规民约的治理作用,推进村民自治依法运行。激活村民对村规民约的认可,大力发挥德治的作用,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乡村形成良好道德风尚,村民依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意识不断增强,社会治安稳定,人民生活幸福感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