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不注重法治意识培塑,疏于日常教育和监管,希望你们更新教育理念,改进家庭教育方式,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
近日,天水中院公开宣判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邀请相关组织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首次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 》。
在这起聚众斗殴案件中,4名被告人、1名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因琐事被纠集参与案件,继而持械斗殴,造成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在审理过程中,鉴于参与斗殴多名被告人为未成年人,承办法官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深入分析犯罪原因,发现其监护人不注重培养法治、规则意识,疏于日常教育和监管,是未成年被告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之一。审理后,综合考虑涉案各未成年人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认罪悔罪表现、赔偿谅解情况、社会调查评估情况及监护条件,对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从轻判处。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督促涉案未成年人家长正确实施家庭教育和履行监护责任,市中院会同市检察院,邀请市妇联、市教育局、司法局等未成年人保护成员单位,及参与辩护的律师,重点对胡某、邵某2名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采取多种途径改善亲子关系、矫正教育行为,充分发挥亲情纽带矫正功能,通过有效沟通、陪伴、引导和教育,促使孩子尽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同时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被告人法定监护人在接受教育指导后签署了《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 》。
在沟通引导中,2名监护人表示切实认识到了问题所在,对自身履行监护职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讨反省,并保证今后提高家庭教育能力,促进孩子健康全面发展,加速回归社会。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天水中院将继续立足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搭建家庭教育法治服务平台,督促指导监护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提供良好家庭环境,照亮罪错少年返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