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紧紧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狠抓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主动权”,牢固树立“预防就是最大的保护”理念,以“春雨”课堂亮点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针对未成年人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帮教工作,在每个办案环节坚持贯彻体现柔性温和、人文关怀的教育感化挽救特殊检察制度,从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构建预防犯罪坚实“壁垒”,切实预防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事前预防 加强法治宣传工作
开展“订单式”法治进校园活动,不定期组织前往辖区内学校,在充分了解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求的前提下,以情景再现、游戏互动、模拟法庭等形式,结合近年来办理的典型案件,向学生们开展法治宣传。区检察院精心制作的“预防性侵害”“防范校园欺凌”等课件,形成丰富的课件库,供政法系统干警共享,将未成年人法治宣讲与全区“四网融合”工作有机融合,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今年共开展法治进校园讲座57场次,覆盖学校24所,受教人数30000余人,提高了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守法用法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积极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制订《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实质化履职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选聘355名政法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和班级法治辅导员,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扎实推进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实职化运行、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积极适应新时代宣传工作形式,拓宽宣传渠道,以“人人都是宣传员、思想众筹出亮点”的理念,政法干警自编、自导、自演拍摄了《烟灼之痛》《来“典”民法》《预防校园欺凌》《倾情守护“少年的你”》等普法微视频,剧情紧贴办案实际和未成年人不良嗜好,通过演绎情景,以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促进学法、懂法、守法,达到宣传普法的目的,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事中帮教 做优附条件监督考察机制
充分利用附条件不起诉在未成年人诉讼制度的个别预防作用,助力罪错未成年人认识自身错误,重回人生正轨。
综合研判。根据案件基本情况,深入了解罪错未成年人生活方式、家庭情况、危害后果,进行综合研判,积极开展释法说理,促成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为附条件不起诉打下坚实基础。
组建帮教小组,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根据学习、生活、居住等不同情况,组建“检察官+监护人+观护帮教基地+学校、社区等”的监督帮教考察小组。帮教小组对附条件不起诉对象进行日常管理和动态监督,并帮助其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制定“个性化+针对性”帮教方案,帮教小组根据社会调查情况,针对未成年人存在的认知偏差和行为失范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视情况制定包括必要的心理及行为矫治、学业规划、社会观护等在内的个性化帮教方案,并与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签订帮教考察协议。
事后回访 做实附条件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
在考验期内,要求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定期汇报思想,参与志愿活动,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考察的方式,详细了解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日常表现。考验期结束后,检察官在充分了解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思想、认罪态度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举行不起诉宣告仪式,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训诫,告知其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要求其法定代理人加强约束和管教,充分结合个案的差异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让未成年人迷途知返,为其重返社会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