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和律师都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也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重要成员,都拥有着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使命。
“作为一名律师代表,我认为在人民法院和律师协会之间建立起制度化的合作交流‘桥梁’,有利于共同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十分具有必要性。”陈灿在去年提出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和律师协会良性互动交流机制的建议,该建议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并得以进一步落实办理。
陈灿表示,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就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展律师调解试点、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等工作作出安排,并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对双方开展良性互动机制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外,在畅通正常交流及意见建议表达渠道的同时,人民法院也注重健全完善禁止法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的制度机制,筑牢法官与律师间的廉政“防火墙”,积极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良性互动交流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陈灿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及全国律协四家单位要指导、督促、协调省、市、县相应单位建立“四方会商”机制,强化协作配合,深化良性互动,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良好条件,保障和促进律师依法行使权利。
“我坚信,新的一年,法官队伍和律师队伍能携手谱写法律职业共同体崭新篇章,共同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陈灿充满信心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