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实施一年以来,天水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深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要求,秉持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加强与市县两级妇联配合协作,积极探索多元救助模式,持续加大救助力度,为困境中的妇女传递法律关怀、彰显司法温情。2023年以来,为25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农村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76.83万余元。
不断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设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绿色通道,畅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对来访群众做到“三声”“四心”,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用心倾听、细心询问、公心办理、耐心答复,用真心真情赢得了群众信任。
汇聚多方力量,力求实现多元救助成色更足。会同各级妇联建立常态化沟通联席机制,聚合人民调解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复杂信访案件“多员共调”力量,不断拓展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简易听证+行业调解等多元矛盾纠纷化解途径,努力在“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协调统一。
始终坚持法律监督与普法宣传并重。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工作平台,积极宣传保护妇女儿童法律制度、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相关典型案例等,既注重社会面宣传实效,又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领作用,不断在提升妇女权益保障对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社会认知度及群众参与度上下功夫,形成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妇女的良好氛围。
“检察听证的制度安排是修复社会关系的重要措施。这些年我有幸参加了多次检察听证会,体会到了司法工作的神圣与责任,同时也感到司法是法理和情理的综合。”天水市妇女维权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调解员、市检察院特邀听证员张文萍说道,我将继续深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做好检察听证的“宣传员”,不断提升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和水平,为和谐家庭和平安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下一步,天水市检察机关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工作职能,充分发挥“暖馨枫检”为民服务窗口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妇联、民政等部门的紧密协作,切实解决妇女儿童急、难、愁、盼的问题,以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全力维护保障妇女儿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