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对标对表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1273”实践方案和“全省检察工作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总体方案、实施方案,近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升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2024—2025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提升年”活动(以下简称“工作提升年”),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推动张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方案》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为核心,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守护民生,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建设幸福美好现代化新张掖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方案》要求,要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法治保障;坚持质效为本,推动创新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践行实干担当;坚持一体推进,强化协作配合四项基本原则,进一步更新检察工作理念,提升监督能力水平,促进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方案》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为着力点,以检察工作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以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为目标,着力解决制约张掖检察高质量发展的理念、体系、机制、能力问题,使政治底色更加鲜明、服务大局更加主动、队伍素能明显增强、业务水平显著提升、检察管理更加科学、工作成绩全面彰显,经验做法充分展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张掖建设。
《方案》明确,全市检察机关要围绕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申检察工作、案件管理、数字检察工作等9个大项54个小项,全面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要通过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加强自侦案件内部衔接配合与监督制约、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等,强化刑事检察监督;通过提升民事案件监督质效、加强民事裁判监督刚性、突出类案监督重点等,强化民事检察监督;通过强化行政诉讼监督、精准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深化行政行为监督等,强化行政检察监督;通过深化黑河生态保护、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围绕重点依法履职等,强化公益诉讼工作;通过做深做实“驻”“巡”融合检察、创新拓展社区矫正检察、稳妥推进检察侦查等,强化刑事执行及检察侦查工作;通过提升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质效、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助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等,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通过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提升刑事申诉案件办案质效、加大刑事司法救助力度,强化控申检察工作;通过强化办案程序监督、强化检察建议督导、提升实践创新课题研究水平等,强化案件管理工作;通过加强数据整合、突出业务主导、注重实战应用等,强化数字检察工作。
《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工作提升年”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检察院党组的要求部署上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要对标对表,狠抓落实。对照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动态管理。要压实责任,保障效果。要加强对县区院的督促指导,县区院要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及个人,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保障“工作提升年”取得实绩实效。要打造品牌,提升影响。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收集整理典型案例,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地宣传报道“工作提升年”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打造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张掖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