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民乐县紧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线,着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注重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努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织密合法合规“防护网”。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原则;严格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执行《民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明确审查程序、严格审查标准、落实审查责任,从源头上为县域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资源优势,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机制,提高县政府合同审查工作质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合同签约履约风险。
用好执法监督“警示棒”。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杜绝执法措施“一刀切”,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切实为企业营造“好环境”送上“定心丸”;修订完善“两轻一免”执法清单,划定自由裁量尺度,规范自由裁量行为,在合法合理限度内为市场主体“松绑”“解绊”,释放发展活力;探索开展“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选取重点执法领域进行执法全程跟踪监督、指导和评价,努力提升执法水平,着力厚植企业发展土壤,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