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人民日报客户端发布《甘肃武威天祝:巾帼铁肩勇担当,检爱同行护花开——记天祝县人民检察院“格桑花”未检团队》。
在古丝绸之路要冲、河西走廊门户——天祝藏族自治县,有一支用心、用情、用力的检察团队,他们就是天祝县人民检察院“格桑花”未检团队。
格桑花又叫“幸福花”,是具有顽强生命力的雪域高原之花,“格桑花”未检团队正如守护它们的花匠一样,致力于向未成年人提供坚强且有温度的司法保护。在践行新时代未检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格桑花”未检团队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未检工作理念,号召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使青春之花在华锐大地竞相绽放,努力实现“1+56=实”的更好效果。
“格桑花”未检团队以“求极致”的精神办理着每一起案件,用尽每一个司法手段保护着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用活每一项社会力量守护着未成年人成长的道路,用检察的刚性+暖心的柔情让“花季之殇”重返阳光。近三年,团队用法律援助、帮扶教育、法治宣讲、民事支持起诉和审查起诉,为未成年人筑牢“防护栏”,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审查起诉18人,向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30余次,开展法治讲座近百场次,与天祝二中联合举办“护航青春,与法同行”为主题的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深受师生的好评和点赞。
团队充分利用羁押必要性审查、分案办理、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方式,注重为未成年人留好“回头路”,办理未成年附条件不起诉12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8人次,犯罪记录封存50余人次,落实好“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一次性完成证据收集等工作,避免受到“二次伤害”,最大限度体现司法温度。
团队综合运用亲情会见、案后回访、心理疏导、司法救助,为未成年人架起“爱心桥”,组织13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检校联动,司法救助未成年人1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88万元,邀请3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心理健康培训25场次,向近万名在校学生送上心理健康大餐。
团队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凝聚未检工作合力,为未成年人织密“防火墙”,携手法院、教科、公安等9部门制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实施细则》等机制。向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20余份,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共同筑牢预防未成年遭受侵害防线。
团队善于综合履职,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针对校园周边安全问题,与公安局、教科局等单位定期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联合督查,对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网吧、酒吧、茶屋等娱乐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消费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针对宾馆、招待所违法接待未成年人住宿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全面加强源头管控;针对未成年人违规使用共享单车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规范管理共享单车的使用。对办理涉未刑事案件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文身、违规住宿、心理健康、司法救助等各类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6件,督促监管单位依法全面履职,为未成年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团队注重全力保障师资力量安全,为未成年人入学搭建“过滤网”,协同教科局、妇联对全县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入职查询制度、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督查,开展入职查询3300余人次。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的新招录、聘用或以劳务派遣等方式聘请的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教职工,开展入职前涉罪记录查询,从源头上预防教职工侵害学生事件的发生。
近年来,天祝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持续降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社会保护合力不断凝聚,未检工作质效明显提升,“一号检察建议”在天祝落地生根。2022年5月,天祝县检察院被天祝县确定为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实践基地,保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相关经验做法被《甘肃法治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回首过去,天祝未检之路渐走渐宽。他们孜孜不倦、努力耕耘,用足够的耐心、爱心去和涉罪未成年人共情,致力发挥法律监督的最大效果,保护着每一株幼苗茁壮成长,让迷途的孩子重回正轨,让受伤的孩子重展笑颜,用法的教育、心的沟通、爱的传递,展现着别样的检察力量,传递着温暖的检察关怀,帮助少年儿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让“格桑花”绽放雪域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