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公开性和公正性,充分听取社会意见,借助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近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三级联动,就乔某某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刑事申诉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律师、社区代表等参加了听证会。
乔某某2020年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21年乔某某不服法院判决,先后向白银区检察院、白银市检察院提出申诉。经审查,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均认为原判决正确,其申诉理由不成立,审查结案。乔某某不服市、区两级检察院审查结果,向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申诉。省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查后,决定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前,为使公开听证取得良好效果,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第三方参与人员提前了解案情。听证会上,申诉人乔某某充分表达了申诉请求和理由,办案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展示了案件相关证据,并就寻衅滋事罪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明,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代表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提问。在各方充分表达意见后,经听证员评议,一致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审判决准确,三级检察机关处理意见适当。同时,办案检察官与第三方代表共同从法理和情理层面向乔某某进行释法说理,力争解开其心结。另外,就其挽回投资款的其他诉求,检察机关已多次和法院执行部门沟通,目前法院按照比例正在退还,建议其尽快与法院联系领取,力争最大化挽回损失。
本次公开听证,省、市、区三级检察院联合能动履职,开门办案,阳光司法,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注入更多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也是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一项重大举措。今后检察机关将继续对重大疑难案件,尽可能采取公开听证等方式,以公开促公正,让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办案过程看得见、听得见、能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