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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泾川:“检察蓝”守护“碧水绿”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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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紧紧围绕省、市关于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战略部署,以维护泾河健康为主线,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核心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平凉市泾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云萃介绍,近日,该县检察院依托黑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来到黑河上游段开展“回头看”活动。


坚持以机制建设为抓手

实现“单打”变“共治”



县检察院围绕推进水资源保护,与灵台县检察院、陕西省长武县检察院建立两省三地促进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从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跨区域案件办理、案件研讨等方面确定协作意见,解决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以法治手段助力黑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自协作机制建立以来,该县检察院共开展巡河巡查7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分别向长武、灵台县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1条,协助长武县检察院调查线索1件;与泾川县河长制办公室等单位建立“河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警长+司法局长”保护河湖生态工作协作机制,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合力。同时,该县检察院依托“益心为公”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河湖生态保护工作,建立志愿者队伍,出台举报奖励制度、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实现了从“单打”到“共治”的转变。


坚持以专项行动为依托

精准发力强化案件办理


县检察院以“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为依托,开展河湖生态保护专项检察活动,重点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排污、非法占用水域、河道倾倒垃圾等行为,依法追究违法人员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为提升保护质效,该县检察院干警利用无人机对全县河湖流域生态环境进行不定期监测和分析,向异地检察机关移送涉河线索2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掌握涉河湖案件线索,准确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有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问题整改。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县检察院共发出涉河湖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件,督促整治河堤2.91km,清理岸线垃圾11.3吨,极大改善了县域河流水生态环境。


坚持以职能发挥为核心

多措并举保障监督成效


县检察院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对接、沟通,在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深入挖掘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线索,积极拓展案件来源,通过召开听证会了解各方诉求,凝聚共识,寻求监督平衡点,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县检察院注重提升检察建议质效,确保检察建议监督理由精准、适用法律准确、释法说理充分严密,增强检察建议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对发出检察建议的案件进一步采取跟进措施,不定时开展“回头看”行动,对没有及时回复的被建议单位督促及时整改回复,对已作出整改的被建议单位,继续跟踪了解建议执行落实情况,力争做到检察建议件件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