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人民监督员依法、公正履行监督职责,近期,酒泉市司法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三项措施”对全市60名人民监督员2023年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先树优工作。
做深做实日常了解
酒泉市司法局将日常表现作为人民监督员考核重点之一,委托县(市、区)司法局实地走访本辖区市级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和社区,了解人民监督员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的表现,结合平时履职情况对人民监督员提出初评意见。加大初评意见在考核中的权重,通过强化平时考核成绩,推动人民监督员严于律己、勤奋敬业、树立良好形象,引导更多政治素质优,群众基础好、能力水平高、工作态度积极的人在人民监督员队伍中发挥更大作用。
查实查准工作实绩
酒泉市司法局在开展考核过程中,全覆盖调阅人民监督员履职活动台账,认真查阅人民监督员履职报告,全面征求了市检察院考核意见,对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了多维度了解,客观评判工作实绩,精准评定了人民监督员考核等次,确保通过考核,树立正确工作导向,推动人民监督员主动作为,积极履职,敢于为民代言,讲真话、建真言、真监督。
注重典型引领带动
经酒泉市司法局综合评定,将李峰等9名同志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为酒泉市60名人民监督员树起了典型模范。本次考核结果将通过酒泉市普法网站向社会公示,报省司法厅备案,向市人民检察院进行通报。公示结束后,将书面反馈优秀等次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增强正向激励,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履职的积极性。
下一步,酒泉市将以推进“三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管理,切实提高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能力,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