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掖市检察院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持续深化党的政治建设,细化制度设计,促进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推动《条例》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主线
力促学习入脑入心
发挥党组核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对标省委实施细则、市委实施办法,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制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清单》和《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健全完善《检察委员会工作规范》,更好发挥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一体推进主题教育、“三抓三促”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抓实“五学联动”,“学查促改建”一体贯通,推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蔚然成风,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创建“党建+服务拓展、党建+业务提升、党建+队伍赋能”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抓实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市院机关第二党支部获评全市“五星”级党支部,老干部支部获评全省“六好”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
抓实抓细《条例》贯彻
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修订完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制作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汇编,去年以来,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深化检察改革、人才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等重点工作,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30余次;通过专题汇报、联席会议等形式,请示汇报重大疑难案件12件,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压实管党治检责任。坚持把落实《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检重要遵循,创建清廉机关,制定《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明确十种运用情形,切实发挥“第一种形态”的批评教育提醒帮助作用,维护良好政治生态;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完善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的制度体系。
锤炼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作风。成立重点工作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制定《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实施办法》和《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健全“明责、履责、督责、问责”闭环落实机制,做实奖优罚劣,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
以赋能检察为动力
推动落实《条例》见行见效
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出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实施意见和促进种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会签《合力推进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意见》,建立河西五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商请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平安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 依法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推出检察服务“码”上办平台,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保障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制定《不起诉案件适用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工作指引》,出台《刑事抗诉工作抗点指引》;印发《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办法》,制定《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施方案》《民商事及行政案件跟庭观摩学习交流协作办法》;联合12家行政机关建立多项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构建协同高效司法保护体系;建立一体化侦查办案机制、侦查人才库,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健全落实优秀年轻干部日常发现、跟踪培养、适时使用、从严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倡导“把自己交给工作,把进步交给组织”,坚持“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用人导向,召开年轻干警培养暨警示教育大会;开展“青年干警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建立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通过“传学讲学、以传促行”机制,拓展培训成效;通过跟庭评议、庭审观摩研讨、论辩赛等方式提升干警业务素能;开展“学十大教材促素能提升”行动,通过“自学+讲学+考学”夯实队伍专业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