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兰州市域公共交通治安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成立。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傅连宏,市交通委党组书记、主任潘进军出席仪式并揭牌;市公安局副局长康岸桥出席并致辞。
康岸桥在致辞中指出,成立兰州市域公共交通治安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是坚持主动创稳、主动创安的重要抓手,是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公共交通治安治理需求、高质量调处化解公共交通领域矛盾纠纷、维护公共交通健康有序、和谐稳定、安全发展的现实必要,是提升公共交通治安管控新质战力、增强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幸福感的重要路径,更是彰显城市温度和兰州魅力指数的细微之举。
康岸桥强调,要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防在先、调在前、控在优的工作思路,在主动预防、主动化解、主动治理上下足功夫。要强化系统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始终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政治高度,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开展调解工作;强化协作联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综治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调处范围、流转机制,推动风险研判、线索移交、调处化解闭环管理。要注重治理质效。让广大司乘人员“知调解、信调解、用调解”,让有纠纷找“人民调解员”成为化解司乘纠纷的首选之举,切实把“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打造成调处化解公共交通领域矛盾纠纷的终点站、为民服务的主阵地、主动创稳的前哨岗。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面、行业领域特别是一线驾驶员群体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司乘人员的知晓率、关注度、参与率。
仪式现场,宣读了《关于聘任傅招絮等212名人员为兰州市域公共交通治安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的决定》,并向人民调解员代表颁发聘书。
仪式结束后,出席活动的领导对兰州市域公共交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兰州市域公共交通治安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由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主导,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司法局、市综治中心等精心指导,培育打造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通过选聘公共交通运营企业治安经理、治安积极分子以及其他成员为人民调解员,依法开展行业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揭牌成立对于公共交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具有里程碑、标志性意义,必将为维护全市公共交通行业文明有序、和谐稳定,积极融入和致力于“强省会”行动,创建新时代美丽兰州、平安兰州贡献力量。
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兰州市域公共交通治安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体委员、人民调解员代表;兰州公交集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兰州市出租车行业协会、出租网约车运营企业代表;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班子成员、各科(所)队负责同志及民辅警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