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是指在立案前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该解纷模式既有人民调解的温度,也有法院裁定的力度,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了“保险”。近年来,天水市甘谷法院联合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积极开展多元调解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尝试“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组合解纷形式,高效快速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近日,甘谷法院姚庄法庭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快速高效地化解了一起标的额2.5万余元的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将纠纷止于诉前,让申请人实现零成本化解纠纷,妥善解决了群众的烦“薪”事。
2021年6月,王某等人受张某雇佣在某工地务工,工程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结算,张某支付了王某等人部分生活费,其他劳务费均未支付。张某向王某等人出具了劳务费结算单据并约定了付款期限,后张某未按期付款。王某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起诉至甘谷法院。
拿到诉讼材料后,承办法官研判了案情,征得当事人同意,该起纠纷被分流至诉前调解程序。调解中,法院联合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对当事人释法析理、讲明利害关系,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等材料进行审查后,对各方签订的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并作出裁定书。至此,该矛盾纠纷在一日内高效妥善化解。
循循善导纠纷解,和和气气把事了。一起纠纷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就得到快速成功化解,这是甘谷法院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的缩影,更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甘谷法院将进一步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持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强化诉调对接,拓宽解纷渠道,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期盼、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