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昌市永昌县人民法院清河法庭依法开庭审理了一起涉聋哑人离婚案件,为充分保障特殊群体的诉讼权利,法庭邀请了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老师担任法庭翻译,在“无声”的庭审中彰显“有形”的司法温度。
案件详情
李某与赵某均系聋哑人,二人经人介绍后相识结婚,在共同生活期间,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影响了夫妻感情,2024年3月,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赵某离婚。
因为双方均为聋哑人,法庭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类案件,对承办法官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由于语言交流障碍,如何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依法保障残疾人的权利成了摆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庭审的正常进行,在开庭前联系了金昌市特殊教育学校,邀请了手语老师担任庭审翻译,保障庭审顺利有序的进行。
在这场特殊的庭审中,办案法官尽可能的放缓庭审节奏、放慢语速,耐心等待双方当事人与翻译老师手语交流,并采取多次、重复的发问,从而确保当事人能准确表达内心真实意思,手语老师能够精确翻译,并反复向当事人解释,询问其是否理解,手语老师将承办法官的话语全面、准确地传达给当事人,庭审有条不紊的进行。在法庭工作人员和手语老师的配合下,庭审克服语言交流障碍,顺利结束,因本案案情特殊,法庭决定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