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兰州市扛牢省会城市“先发力,带好头”使命担当,以述法明责任、以考评助发展、以督察促提升,实现“述、考、督”各环节衔接联动,三位一体纵深推进高水平法治兰州建设。
以“述”亮绩 压实“关键少数”法治责任
兰州市始终坚持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作为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强力抓手和内生动力,真正让“关键少数”挑起“法治”担子,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述法主体从“点”向“面”上拓展,述法范围从党政主要负责人扩大到党政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述法形式不断丰富,在以往书面述法的基础上拓展为专题述法、集中述法、述职述法、会议述法等多形式相结合的述法工作格局。
述法内容持续规范化,述法主体紧密结合岗位职责谈任务落实,结合工作实践谈经验做法,结合个人思考谈问题差距、改进措施,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各县区、部门建立述法点评工作机制,实现述法形式、内容、效果三统一。
以“考”督干 精准发力助推法治建设
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兰州市法治建设考评工作办法》,在“三类三级”考评体系基础上,持续优化考评方式、细化考评指标,探索形成“2+5+N”法治考评模式,设置法治建设基础共性指标、法治建设工作实际两个考评项目,县(区)、有行政执法权部门(单位)、无行政执法权部门(单位)、群众团体和市属重点国有企业五类考评标准,N项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具体考评指标,持续加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执法、司法所建设等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分值,使考评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
将法治建设考评工作纳入市管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抽调专人对111家被考评单位和县(区)、企业进行了实地考评。
将法治建设考评结果嵌入激励约束全过程,通过考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述法等工作全面落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1人司法所”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行政执法质效得到持续提升,形成摆成果、看效果、用结果的工作闭环。
以“督”促建 持续用力提升成效
兰州市始终把做好法治督察工作作为检验法治兰州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有力举措,在方式上求创新、在落实上见成效、在整改上促提升。
注重目标导向,年初制定督察工作计划,保证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有组织地开展法治督察,确保法治兰州建设任务有时有序推进落实。
注重问题导向,针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问题、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中的瓶颈问题以及困扰基层建设的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督察。
注重创新导向,坚持包抓指导和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形成了“六化”工作法、“1+4+4+8”工作模式、“四个一”工作体系,引入第三方进行评估,成立督察员队伍,建立完善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强效激活法治建设“动力源”。
注重效果导向,认真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批法治建设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依法行政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真正把法治督察的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兰州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