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的从宽处理让公司得到重生,现在我们更加重视诚信经营与守法经营,客户对我们也更加信任,今年一季度企业效益有了大幅增长!”近日,酒泉市玉门市检察院会同市工商联对涉案企业进行回访,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该公司已经发展为玉门第二家大型油品储存企业,一季度完成各项收入共计3600万元,上缴税金70多万元,公司员工对企业今后发展充满信心。
据悉,2020年7月至2021年10月,甘肃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居间介绍人在无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多次向14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20余万元。2022年3月,在税务机关介入调查时,该公司主动承认错误,积极联系14家受票企业补缴了大部分税款,并向检察机关提出企业合规申请。
“我们调查发现,该公司对玉门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被政府授予‘高质量发展达标入限企业贡献奖’,如果因为涉刑而垮掉就太可惜了。”办案检察官介绍,2023年8月,该院层报酒泉市检察院、省检察院对涉案企业进行合规审查,并于9月启动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程序,确定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该企业进行合规整改。
启动合规改革程序后,玉门市检察院积极联系工商联,组成由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局、律师参加的第三方评估小组,检察长亲自参与指导,多次深入企业、走访座谈。针对该公司存在的法律意识淡薄、会计业务生疏、不能对相关票据严格管理等问题,检察机关及第三方评估小组围绕如何推动企业合法规范经营,督促涉罪企业健全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整改意见。该公司根据整改意见制定了合规经营方案,修订了公司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对员工开展合法合规管理培训,并协助公安机关成功追缴其余受票企业的全部税款,该公司负责人也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请求从宽处理。2023年12月,第三方评估小组向玉门市检察院提交《合规考察报告》,证实涉案企业已完成合规化管理。
玉门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定,该公司在案发后积极补缴税款,制定完善财务、发票管理制度,同时还进行了全面的合规化建设,修订了公司章程,健全了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等一系列制度,综合涉案公司及其负责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及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成效,该院依法对涉案公司及其负责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实现“办理一个案件、形成一个合规标准、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
“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试点具有积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现实意义,有利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有效惩治预防企业违法犯罪,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保障。”玉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