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水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天水建设目标,围绕发挥“关键少数”“头雁”效应,在推动法治述职、考核评价、法治督察上持续用力,有机结合,一体联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激发法治建设内生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高质量发展。
拓广度
织密述法考评“体系网”
突出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天水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党委及党委部门、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要职责细化为11个方面46项措施,政府及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主要职责细化为12个方面46项措施。积极拓宽述法主体范围,将述法主体拓展到市县党政部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提升述法辐射带动效果,形成层层重视法治、抓好法治的责任体系。完善法治建设考评机制,制定《天水市法治建设年度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天水市法治建设平时考评工作办法》,并配套制定法治建设绩效考评指标,分县区,司法、有行政执法权部门和无行政执法权部门三个层面,规范考评程序,明确赋分比重,构建起指标体系覆盖“全”、考评程序部署“细”、考评得分计量“准”的考评体系。
强力度
激发述法考评“驱动力”
加大述法考评推进力度,在持续巩固书面述法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专题述法、会议述法等形式,实现市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全覆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各县区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作为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述法工作清单化、项目化、分值化,在考评中将年终述法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跟踪落实。部分乡镇积极推进会议现场专题述法,乡镇党政负责人对述法内容进行点评,有效增强了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考核,推动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同步部署推进。将法治建设工作年度考核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之中同步开展,选派市委依法治市办干部进行实地考核,法治建设绩效考评结果计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评综合评分,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2023年,全市各级参加述法2156人,参加专题述法1182人。
延深度
打好考评督察“组合拳”
以法治督察为抓手,持续推动述、考、评、督、责各环节一体贯通。加强考评结果运用,针对年度考评发现的问题制发《法治建设考评工作督办函》,对年度考评排名末位的县区和名次退步较大的县区通报警示,并列入下年度法治建设重点督察名单。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将法治督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平时重点工作,创新督察手段,形成重在平时、抓在经常,横向配合、纵向联动的督察模式。2023年以来,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督察,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等多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组织开展7次全面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个性问题,以点对点的形式开具提示函、督办函,进行一对一督办,确保有关部门单位对标对表抓好问题整改,切实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形成督察“闭环”。2023年以来下发督办(提示)函17份。
下一步,天水市将以领导干部述法为有力抓手,健全完善法治督察、法治建设绩效考评结果运用等制度机制,在突破法治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上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在全方位审视和改进法治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上再下功夫、再添举措,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强可靠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