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轻罪案件办理为抓手,主动顺应刑事犯罪结构新变化,推进多层次领域依法治理,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打造“一个中心”
提升轻罪治理“嘉速度”
挂牌成立嘉峪关市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理中心,办理中心内设刑事侦查工作区、检察官工作室、法官工作室、刑事速裁法庭、认罪认罚具结室,齐聚侦、诉、审多职能为一体,前移办案端口,实现轻罪刑事案件集成化统一办理,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办案效率。办理中心从实体和程序上实现了案件“轻”的分离,从源头上促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思想上统一了公检法在轻微刑事案件出罪入罪标准方面的认识,推动构建了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办案中心的实质化运行实现了轻罪刑事案件实体与程序的协调、刑事诉讼全流程的协调和治罪与治理的协调,是检察机关检察能动履职助推司法体制改革长效发展的直接体现。
落实“两个制度”
探索轻罪治理“新赛道”
严格区分轻罪案件量刑幅度标准,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针对拟作出不起诉的刑事案件,严格落实《关于组织轻微刑事案件拟不起诉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优化“不起诉+N”办案模式,构建“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矛盾多元化解+社会综合评定+社区矫正”的立体治理架构,持续推进轻罪拟不起诉案件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实现“以罚促治”的“大治理”格局。针对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力大的轻罪刑事案件,严格执行《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快速办理实施办法(试行)》,配齐配强人员配置,以速裁和简案快办组推动速裁程序落实,同时明确适用“一站式”快速办理的标准、时限、权利义务以及强制措施等内容,推动构建“三简化三集中一站式”办案新模式。
推进“四位一体”
构建轻罪治理“轻时代”
嘉峪关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要求,抓实类案归集和分析,健全和完善要素式审查办案模式,促进刑事案件办理从提前介入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到法庭审理等各环节、全流程提质增速,探索和实现闭环恢复性司法模式的嘉检实践。
“侦”时强引导。前置提前介入端口,在侦查环节实现控审同步引导,实体上强化证据收集,程序上规范取证行为,效果上实现公平正义。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依托,前置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健全科学的社会危险性评估,降低轻罪案件的诉前羁押率,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诉”上下功夫。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按照案件罪名、犯罪情节、量刑幅度及涉案人员规模等特征先行分类,简化审查报告等文书制作,简化案件审批程序,相对集中提起公诉。释放办案力量,办案精力倾斜投入矛盾多元化解工作中,与公安、法院办案人员组成矛盾调处小组开展联合释法,最大限度在诉前解决案件争议,谋求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修复社会关系。同时挖掘案件背后反映出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以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补缺位、堵漏洞,实现“治罪”与“治理”的双向奔赴。
“审”中重教育。选取教育意义深远的案件作为基层普法的中坚力量,在社区开展庭审进社区活动。把法庭搬到群众中间,让群众观摩刑事案件开庭全过程,增强群众对罪的界限划分、法律适用以及刑罚裁量的理解和认知,潜移默化增强法治意识,做守法公民。积极探索轻罪缓刑、单处罚金的适用,依法做到宽严有据、宽严有度、宽严相济。
“矫”前促稳定。加强对轻刑犯的教育矫治工作,发挥社区矫正在改造犯罪中的积极作用,降低再犯风险。搭建行刑反向衔接多元治理平台,织密轻罪治理责任网,避免轻罪案件不起诉后犯罪嫌疑人遗漏行政责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实现公平正义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