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法院了!你们不仅解决了长期困扰我的‘心病’,还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暖。我决定撤回所有的上诉和起诉,并且承诺不再上访。”原告张某满怀感激地提交了四份撤诉申请,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2020年,因永靖县公路建设需要,张某的宅基地和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其他村民高兴的迁入新居,张某对政府的补偿方案不满,拒绝搬迁。尽管政府领导多次上门沟通,张某始终未能接受提出的解决方案。2021年,在多方努力无果后,县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屋被强制拆除后,张某心生不满,踏上了上访之路。连续多年的上访并未有效的解决问题,反而让张某与亲朋好友的关系日渐疏远,生活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张某决定将政府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件经过一审后,张某败诉,但他并未放弃,而是选择上诉至省法院行政庭。案件承办人在接手此案后,仔细审阅了案件材料,深入剖析案情,敏锐地发现了问题的核心——补偿问题。为了彻底化解纠纷,承办人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同时,省法院行政庭启动府院联动机制,与被告单位县政府、县国土资源局等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经省法院行政庭的积极协调、法官的不懈努力,被告单位转变态度,从与原告的对抗转变为积极为原告解决问题。经过多次协商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满意的协议,这起长达数年的纷争得到了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张某对法院的调解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自愿提出撤回所有的起诉和上诉案件,并与政府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书,承诺不再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