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市检察院联合嘉峪关市检察院、张掖市检察院、金昌市检察院、武威市检察院共同印发《关于联合开展“一带一路”河西段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深入挖掘和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协同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强跨区域联动,高质效服务“一带一路”河西段文物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巩固河西段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成果。
据了解,此次专项监督活动时间为期1年,自2024年5月开始,2025年4月结束,分线索摸排、推进落实、总结推广三个阶段全力推进。河西五市检察机关将重点围绕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长城、石窟寺、革命文物、红色遗迹遗存、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物和文化遗产等方面办理相关案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作为,打击侵害文物和文化遗产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抢救性、复建性、预防性保护,促进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为河西五市跨区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河西五市检察机关将通过加强沟通协作、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强化工作信息、法律探索及工作交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跨区域案件实行联合办理;加大保护力度,及时办理涉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等监督,确保工作实效;通过开展交流、研讨等形式相互学习借鉴有益办案经验,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理论成果,并推动向实践转化;强化宣传协同,加强跨区域同步、互动宣传,打造有影响力的宣传态势,并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培育典型案例,提炼经验做法,推动形成河西段文物和文化遗产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