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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甘肃网 | 家门口解纷让群众“事了心宽”——秦州区法院推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来源:法治甘肃网 责任编辑:天水 发布时间: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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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让群众“事了心宽”。今年以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加快推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不断寻求案件的“最优解”,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群众“家门口”办案

“张法官,感谢您的耐心解释,既调解了楼上漏水引发的矛盾纠纷,又重新消除了我们邻里间的隔阂。”4月10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天水郡法庭在通过实地查看现场、组织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实质性化解了一起房屋漏水侵权纠纷,事后,当事人感慨地说道。

原告系秦州区某小区1楼业主,因邻居漏水问题双方发生矛盾。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处理方案,并经过物业组织协调,但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原告遂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家里现场勘察,了解受损情况。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原告赔偿款15000元。至此,一场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在群众“家门口”办案是秦州区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秦州区法院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将人民法庭职能与多元解纷体系深度融合,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方式,深入群众、服务群众,让辖区群众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授课助力诉调提质效

5月8日,秦州区人民法院藉口法庭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邀请藉口镇综治中心的调解员零距离观摩法庭庭审过程,通过调解员沉浸式体验法治课堂实现与法官的直联互通,提升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水平,助推诉前调解工作深化实化。

该案件系苹果交易产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争议杂多,情绪激动,在庭前调解失败后,案件进入庭审程序。承办法官认为藉口镇作为苹果、樱桃种植销售大镇,该类矛盾纠纷多发且关系到果农的主要经济生活来源等切身利益,为了将此类案源止于未发、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承办法官邀请藉口镇综治中心的调解员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承办法官围绕诉辩双方的意见,对争议焦点进行梳理,引导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辩论等。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缓和,法官对案件进行最后调解。在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后,法官针对争议焦点耐心释法析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通过身临其境在现场观摩旁听案件庭审,对证据认定、法律条文和法律适用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也更直观地感受到法官在处理纠纷时的逻辑思维和调解经验技巧。”调解员刘旭升告诉记者。

走进田间地头普法

“法官,高额彩礼是如何界定的?”

“什么样的情况要退彩礼?”

4月25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天水郡法庭干警与社区基层网格员走进天水郡街道暖和湾社区联合开展“治理高额彩礼,助推移风易俗”法治宣传活动时,群众问道。

现场群众热情高涨,一连串提出了诸多问题,法庭干警结合法庭办理的真实案例,生动形象地向现场群众答疑解惑。

与此同时,法庭干警在社区张贴了“治理高额彩礼,助推移风易俗”的宣传横幅,向到场咨询的群众及辖区居民发放宣传彩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