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和各位听证员对民营企业的关怀,检察机关的严管厚爱,让我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刚性,也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情,我们将通过这次合规整改,切实改变公司经营理念,从效益优先转为合规与效益并重,实现企业长远稳健发展。”近日,在白银市景泰县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上,涉案企业负责人马某某表示。
据悉,马某某是景泰某建材公司负责人,因公司长期支付货车司机运费后无法开具发票,为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马某某经中间人介绍,通过签订虚假运输合同、委托代理支付协议等方式,提供货运司机身份信息、车辆信息及货物清单等资料形成虚假的挂靠关系,从外省某公司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造成国家税款损失42万余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我们发现其所在企业经营管理存在很大漏洞。但该企业拥有多项发明专利,保障了300余人就业,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办案检察官介绍,经马某某的辩护人申请,并征询企业法人代表的意见后,景泰县检察院主动向上级检察机关申请对该企业适用涉案企业合规程序,依法启动企业合规整改工作。
在企业合规整改过程中,景泰县检察院联系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多次深入涉案企业进行走访调查,了解企业经营管理、财税审核、人员分工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发现该公司存在依法经营意识淡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风险防范意识不足、财务人员水平亟待提升等问题。经与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研判,对该公司作出合规指导,要求涉案企业全面分析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按照企业合规计划建立企业合规整改方案,成立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完善企业发票、税务风险、财务等管理制度。
经过实地调查、听取汇报、现场审核后,该县检察院联合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督促企业按要求实施整改,确保企业合规整改落实落细,最终涉案企业各项整改指标全部完成,被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认定为合规整改合格。
景泰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定,该企业在案发后补缴了全部税款,成立了合规建设领导小组及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委员会,完善了企业发票管理、财务管理和税务风险管理等制度,综合该企业负责人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并结合企业合规整改成效,该县检察院依法对该企业及其负责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召开听证会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听证员,县工信局、税务局、公安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法律适用以及涉案企业合规过程,阐明相关法律依据,提出拟处理意见。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代表就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考察评估工作及整改结论作了说明。马某某也详细介绍了企业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效果良好,认罪态度诚恳,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景泰县检察院在对马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按照行刑反向衔接办案程序将案件移送该院第二检察部,由该部门审查建议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对马某某及其公司做出相应处罚,避免“不刑不罚”,确保案件司法效能最大化。同时,该院还针对该公司在预防犯罪制度不健全、风险防范不彻底、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涉案企业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帮助企业补足漏洞、清除积弊,实现从“办一案”“助一企”到“护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