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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和“小帅”来到了企业,看看发生了哪些事儿……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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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看到老人摔倒后需要紧急救助,打120后按照医生指导救人的。”


“这我不管,你就是要承担责任。”


一段情景模拟表演后,检察官出场了,围绕救人者要不要担责进行具体分析……这是甘肃检察机关“民法典进企业”普法宣讲现场的一幕。


近日,甘肃省检察院、兰州市检察院、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干警深入兰州高压阀门有限公司,联合开展“民法典 你我的‘宝典’之民法典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由检察干警自编自导自演的普法情景剧《助人为乐那些事》《索要天价彩礼违法吗?》把企业职工们带到互动普法中。


“不担责,民法典的第一百八十四条,又称‘好人条款’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救助的时候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要对周围环境、病人的情况进行评估,也可打开手机录像,收集证据。”


“夫妻吵架,两人都要求离婚,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到民政局领离婚证了?”


“不是这样,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想要办理离婚登记,必须要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三十天之后如果双方依然坚持离婚,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小美’和‘小帅’婚后育有两个孩子,女儿八岁,儿子一岁,离婚时,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子女抚养权该如何归属?”


“都归‘小美。’”


“一人一个。”


“对,但也不全对。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剧中的儿子由妈妈抚养,女儿如果愿意跟妈妈一起生活,那么法院可以判给妈妈,但是父亲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在现场互动答疑环节,企业员工纷纷向检察官提出了情景模拟剧中涉及到的问题和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紧紧围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逐一进行了解答,在一片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一个个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知识点得到普及。



互动普法后,兰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以《企业合规的重要意义与实践路径》为题,从企业合规的定义、重要意义、实践路径及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的流程规则等方面进行讲解,并对优化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指导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依法合规管理、诚信履约经营。



“今天,检察官为我们带来了接地气的普法宣传,使我们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法律知识。在此,我代表公司,向所有的法律工作者表示诚挚的感谢!同时,也希望这种新颖生动的普法活动,能够更多地走近一线职工的身边。”活动结束时,企业人资行政总监对检察官说。



据悉,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是甘肃省检察院围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创新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一次生动实践。甘肃检察机关将持续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