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扩大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秦安县法律援助中心以主动创稳行动为抓手,对标“三抓三促”行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持续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成效显著。2023年2名律师被甘肃省司法厅表彰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扩大民生领域法律援助覆盖面。为适应困难群众的民生需求,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综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法律援助资源状况等因素,适度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组织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通过代理、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形式,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等民生事项的法律服务。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列为重点服务对象,针对其不同特点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服务。
扎实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人权司法保障中的作用,依法审查、受理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刑事诉讼当事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强化在通知辩护案件中的协作,促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刑事法律援助条件、程序等,畅通申请渠道,为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2023年以来,全县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8件,代写法律文书90余份,解答咨询340余人次。
构建法律援助城乡网络体系。在秦安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来访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宜,窗口实行开放式办公,有专人负责来电来访网上实时登记、专人接待、执业律师轮流坐班,为群众咨询法律问题、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同时,在县检察院、法院、看守所、民政局、教育局、妇联、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机构设立了2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立436个法律援助联系点,法律援助联系站、点延伸到基层一线,构建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各法律援助联系站点为支撑的全县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了中心与各联系站点上下联动,积极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圈”,让群众在最短时间得到最为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最大限度降低维权成本,真正实现了法律服务“零距离”。
做好结对关爱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结对关爱工作各项要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陇城镇西关村、龙泉村、张湾村等8个帮扶村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关爱行动。在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人员家中,法援工作人员与特殊困难群众“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通过解答法律问题、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援助等,让特殊困难群众精神有人关爱、心灵有人抚慰、困难有人帮助、权益有人维护,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送到了关爱对象心坎上,全力筑起了维护特殊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法治保障。全面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全力做好结对关爱法律援助与乡村振兴帮扶工作,为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完善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监管。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程序,严格执行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使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教育引导法律援助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努力办理好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案前指派人员向承办律师简述案情,提示相关注意点,要求对照司法部民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规范办理。对于案情相对复杂或特殊的案件,予以标注,实行实时跟踪。对报结案件,逐卷检查卷宗材料,发现不符合报结规定的,提出整改建议,退回补充完善。每年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评查工作,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严格对照评估标准,逐卷提出改进意见。定期听取办案机关对案件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承办人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