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兰州中院立案庭的法官,我看到贵公司提交了5起立案申请,请问您愿意接受调解吗?调解可以帮您节省时间和诉讼成本。”
“好的,您的意愿我们已经了解了,我们尽快联系被告。”
近日,兰州中院立案庭法官收到某资产管理公司甘肃分公司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提交的五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立案申请后,仔细查阅了原告提供的材料,发现案件具备诉前调解的可能性,于是第一时间联系了当事人询问其是否愿意接受调解。
法官考虑到这5起案件涉及标的额共计12亿余元,且案件涉及的多个被告均为关联民营企业和个人,在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后,为保护金融安全,护航企业发展,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与人民调解员相互配合,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梳理出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并针对性地进行谈话,最终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经申请向其出具了调解书。
“多亏了法官,不仅让我们握手言和,还为我们省下了一大笔诉讼费。”
“之前还有点担心,听到法官耐心的解释,我的疑虑没有了,我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当事人激动地说道。
兰州中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拓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途径,主动融入诉源治理“田字型”格局,通过诉前调解,积极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助力强省会行动,努力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建设新时代美丽兰州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