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作为刑事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罪犯改造、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来,甘南州玛曲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责,将检察监督融入到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已对全县9个乡镇场司法所开展了社区矫正专项巡回检查,对发现的社区矫正对象脱管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提出口头建议7次,与社区矫正对象谈话47人次、查阅相关社区矫正文书档案300余份。
转变监督理念
促进执法规范化
牢固树立“双赢共赢多赢”和“监督与支持并重”的理念,加强与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社区村组等社区矫正主管部门和主责单位的沟通交流,凝聚监管更大合力。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开展走访,收集基层司法所对社区矫正管理的意见,总结经验做法、心得体会,共同探讨、解决在日常社区矫正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强化工作联动。深入乡镇社区,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深入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面对面答疑解惑,引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树立新型、正确的社区矫正理念,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推进。
强化责任意识
推进监督常态化
依法能动履职、主动监督,将检察监督融入贯穿到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一是全方位开展日常监督。通过对辖区内各司法所的全面检查、现场点验、安排学习、思想汇报等事项加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监督纠正,严防脱管、漏管、虚管。二是延伸监督触角。改变日常检察监督止于乡镇司法所的传统做法,针对社区矫正不到位、矫治效果欠佳等问题,尝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小组的常态化监督,督促监管小组成员认真履职,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突出以人为本
彰显帮扶温情化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通过藏汉双语的形式进行法律道德宣讲、分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引导,与社区矫正对象谈心谈话,了解其所思所想以及合理诉求;二是提供指导帮助,引导社区矫正工作者对社矫对象行为习惯进行矫正的同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加强思想矫正,打通思想上的症结,消除再犯罪隐患。
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检察监督措施,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在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推进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例如,社区矫正对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给监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也要求检察机关不断提高自身的监督能力和水平。
今后,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积极创新监督办案方式方法,切实提升监督办案质效,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和方法,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还要继续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合作与沟通,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进程,为构建和谐稳定大美玛曲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