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出生的刘兴雁,2005年参加工作,现任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固大队副大队长。在担任七里河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期间,所在中队被共青团中央、公安部连续授予19届和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个人被评为全市“十佳交通民警”,全省交警系统“执法标兵”和全省公安交警系统优秀警务实战教官,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曾参与编写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案卷评审选编》第二、三、四辑。多次为全省、全市交通民警司升督培训班、事故处理培训班和警务实战培训班授课,累计培训1200余人次。被公安部交管局抽调参加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案卷评审,编辑完成《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制作与范例》和《危险驾驶案件案卷文书制作与范例》,为全省交通事故处理民警正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案卷和危险驾驶案卷提供了指引。
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归纳总结、提炼分析制定出事故处理工作“1311”工作法,有力提升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预防工作水平。刘兴雁先后参与560余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