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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检察院发出首份企业经营风险提示函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嘉峪关 发布时间: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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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对近年来办理的涉企案件进行“回头看”专项活动,发现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挪用资金案中,虽然涉案人员已判处刑罚,但企业却遭受巨大损失。

  通过对该起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研判,与企业负责人交谈,检察官认为该企业内部管理存在的漏洞隐患与案件有直接联系,需引起高度重视。为更好地维护民营企业财产安全,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情况,从“提出问题的针对性”和“解决问题的可行性”两方面入手,向该企业制发出嘉峪关市首份企业经营风险提示函,并以座谈会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就企业经营风险提示内容及对策建议进行详细解读,建议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企业管理,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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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经营风险提示函的功能在于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受害企业生产运营中的法律风险点,提出具体防范对策,督促企业改进风险内控制度,助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制发《企业经营风险提示函》,是嘉峪关市检察机关更好地开展检察护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完善企业合规经营和构建企业风险防控机制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