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定西通渭法院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坚持主动创稳,坚持能动履职,坚持将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自觉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人民调解、诉调联动等优势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全周期”多元化解,切实在“减存量”“控增量”“化新量”“防变量”上下功夫,诉讼案件明显下降,诉源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开出司法建议“小良方”
下好源头治理“先手棋”
通渭法院坚持将司法建议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高发频发的重要抓手,不断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找准“小切口”,发现“小问题”,并在充分调研、分析、总结的基础上,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开出类案化解的“小良方”,推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针对全县历史遗留的供暖服务合同纠纷类案件中大量欠交暖气费的情况,通渭法院通过调研分析,有针对性地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建立并实质运行行业调解,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措施化解供热费、物业费欠费纠纷,司法建议发出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积极回应,通过行业调解组织化解相关纠纷案件22件,推动物业纠纷行业性调解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壮大。针对通渭县相关金融纠纷高位运行、过多占用司法资源的实际,向相关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发出司法建议,建议金融机构加强贷前审查、贷后监管和自主清收工作,主动防范金融风险,司法建议发出后得到相关金融机构的积极回应,已经成立专班全面加强自主清收工作,起诉到法院的金融贷款纠纷案件同比下降31.22%。
用好人民调解“金钥匙”
开启非诉解纷“密码锁”
通渭法院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诉调对接新模式,不断把“调解”向“诉前”延伸,努力构建预防在前、诉调分流、分层递进、衔接配合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控制诉讼案件“增量”,做实做细诉源治理“新答卷”。
坚持“请进来”,做好驻庭(院)调解工作。与县司法局衔接,由县司法局先后选派8名人民调解员驻庭(院)进行诉前调解,对法院预立案的案件,经征求当事人意见委派驻庭(院)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发挥诉前调解案件过滤效能,并创出了“罐罐茶调解法”、老牛“调解经”、“1+3+N”调解法等一批好经验、好做法。自2022年全面实施以来,驻庭(院)人民调解员共调处各类纠纷3700多件,占起诉到法院民商事案件的41.22%,真正起到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坚持“走出去”,做实群众“家门口的调解”工作。为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在全县选定1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成立“示范调解室”,由相应的人民法庭及法官一对一进行业务指导和法治宣传。结合无诉村创建工作,落实“一诉讼两推送”,对发生的熟人之间的相邻权纠纷、家事纠纷、健康权纠纷案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诉前将案件委派推送到当事人所在辖区的“示范调解室”,发挥人民调解熟悉村情、案情和风俗习惯的优势,通过调解方式一揽子化解纠纷,切实将农村民间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近两年来,向基层示范调室推送并成功调处家事、相邻等纠纷案件48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和发展。
坚持“重预防”,做细联动调解工作。近年来,通渭县自然灾害频发,农作物受损面积较大,农业保险纠纷案件逐年上升,且这类案件涉及群众人数众多,处理一案可能引发群体诉讼。为此,通渭法院经过分析研判,主动与县综治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联系,对这类案件通过多部门联调机制予以化解,开辟了农业保险理赔“快车道”,今年,通过多部门联调化解涉农业保险理赔纠纷案件18件,快速兑现了受灾群众的合法权益。
巧用诉调联动“连环招”
打好诉源治理“组合拳”
全力支持配合县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行。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支持下,2023年,县法院成立了派驻县综治中心诉调对接工作站,将民商事立案窗口、信访窗口及两个调解室、一个速裁团队整体迁移到县综治中心,推动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实现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县综治中心的深度融合,县综治中心真正做到了实战化运行。自工作站成立以来,化解涉诉信访问题67人次,在线立案1266件,诉前分流并成功调解调处各类案件646件,占民商事案件的36.26%,司法确认336件,办理小额速裁案件39件,充分彰显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温度和效率。
建立“法官+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工作协作机制。在县委政法委及县综治中心的支持下,完成全县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基层治理单位、网格员与相关法庭、法官建立工作协作关系,法官对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给予业务指导,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积极协助配合法官做好调解工作,并协助送达、反馈相关情况等,极大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调解效率,今年以来,法官在线指导调解成功26件,网格员协助送达212件,协助做工作促成调解54件,使诉讼调解和诉前调解实现融合互动,共同维护和谐稳定。
下一步,通渭法院将继续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和“马锡五审判方式”,全力打建“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执行+互联网”诉调对接新模式,深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终端裁决”和“前端防控”转变,使出“绣花功夫”推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和访源治理,将更多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消解在萌芽状态,为和美乡村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