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5日,检察日报刊发《检察官现场监督强制执行——甘肃古浪:检法加强协作配合做实民事执行监督》。
“2023年至今,我院已办理23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针对其中的13起案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监督清收处置各类执行案件款1245万元,促成7件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近日,甘肃省古浪县检察院检察长张超向记者介绍。
2019年4月,某农牧科技公司与古浪县多个村的村委会签订《产业发展入股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分红方式为保底分红,公司独立承担经营风险,两年合作期满后公司退还村民产业发展入股资金。但合作期满后,某农牧科技公司只兑现了入股分红,没有按照约定退还入股资金。为此,涉及的村委会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某农牧科技公司退还入股资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判决支持,但一直没有执行到位。
经村委会申请,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法院对公司抵押物采取查封措施并进行询价评估,于2023年10月向公司送达腾退通知,但是对方一直没有腾退。2023年11月20日至22日,法院开始强制执行,并邀请古浪县检察院依法派员对强制执行现场监督。
“在执行现场,我们对法院工作人员清点物品、制作执行笔录等执行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据古浪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除了从执行依据、执行程序、采取措施等环节对执行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外,检察官还现场向当事人普法,推动执行活动顺利进行。
此后,古浪县检察院与该县法院、纪委监委、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会签《关于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等3项机制。
在民事执行监督中,该院还借力数字检察,由个案监督转向类案监督,提升民事执行监督层次,实现监督一案、治理一片,最大程度彰显执行监督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