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按照国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近日,省司法厅印发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聚焦问题“准” 靶向部署齐发力
《通知》紧盯全省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六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由省级各部门牵头,组织本系统省市县三级部门,重点整治执法不规范、逐利执法、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扰企”行为、执法不作为和其他行政执法新情况等突出问题,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各项要求。
整治手段“实” 刀刃向内求突破
着力在查找问题“深”上下功夫,综合运用内部管理主动查、外部线索倒逼查、重点问题深入查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大起底”。着力在整改措施“硬”上下功夫,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实行挂图作战、专班推进,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贯通,对查找出的问题联动整改、逐个突破。着力在征集问题线索“广”上下功夫,用好新闻媒体、信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察建议等渠道,向全社会征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省上将依托甘肃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一键举报”平台收集涉企执法问题线索,按业务条线反馈省级有关部门。通过资源整合、力量聚合、手段融合,抓好整改整治,将一个个“问题清单”变为“成效清单”,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监督力度“大” 持续跟进问实效
省司法厅切实履行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新职能,牵头组织省级各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案卷评查、走访群众等方式深入执法一线,对各部门各领域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组织实施不力、查找和整改问题不实不细不深入、搞形式主义的部门及时采取函告提醒、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对行动迟缓、做表面文章、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移送有关部门问责。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督促、再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和新问题衍生,坚决杜绝“雨过地皮湿”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