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安排,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就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有关事项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早行动、快推进,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工作目标,用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通知指出,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建设突出法治主题,综合青少年成长不同时期需求,坚持省管统筹、分级建设,坚持量力而行、选优建强,坚持就近便利、安全节俭,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整合现有各级各类法治宣传教育资源设施,进一步挖掘拓展功能,因地制宜提升改造,增强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可知可感可触的普法供给,努力为未成年人打造尊法的体验馆、学法的新课堂、守法的实践地、用法的功能区,达到辖区内每一个学生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在“实践中心”至少分别接受1次现场教学。
通知明确,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主要开展法治教育、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教育。各市(州)、兰州新区至少建设1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原则上建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可采取市区共建联建形式进行。省直部门单位依据职能,也可适时打造省级部门行业领域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各县(市、区)须建成1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政法委、依法治市(县)办、司法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协调沟通,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建设合力。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教育、妇联、团委要加强条线指导,挖掘部门行业资源,确保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建设有力有效。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学校法治副校长要积极参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工作,在组织学生接受教育、编写普法宣传材料、现场开展案例教学等方面发挥实际作用。